案例:男子出借9萬給他人要不回告上法院
法院介紹 ,2018年4月3日,梁某(男)通過前公司領導武某了解到魏某在星際棋牌網(wǎng)站玩某款積分游戲“穩(wěn)贏錢”,遂于2018年4月5日與武某來到魏某家,魏某當即演示怎樣玩該款游戲,期間贏得了很多積分。魏某稱游戲積分可以兌換錢,并向梁某借錢用于玩游戲贏錢,承諾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0%給予回報,當天梁某向魏某微信轉(zhuǎn)款20000元,魏某立即將款項打進其星際棋牌賬戶。
此后,魏某又以同樣理由分別向梁某借款50000元、20000元。三次借款共計90000元,魏某均于借款當天向梁某出具《借據(jù)》。
2019年1月29日,梁某因女兒讀書要求魏某還款,魏某向其出具一份還款計劃。還款計劃到期后,梁某多次催促,魏某以暫時無錢還款為由拒不還款。梁某遂向海珠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魏某返還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
法院不支持!
因為這些借款用于賭博,屬非法債務!
魏某在訴訟中確認向梁某的借款用于星際棋牌網(wǎng)站(后來更換其他網(wǎng)站)賭博,并稱梁某對此亦知情。
海珠法院審理認為,梁某提交的轉(zhuǎn)款記錄、三張《借據(jù)》、《還錢計劃》證實魏某借款,魏某對此也予以確認,故法院對魏某向梁某借款90000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但梁某明知魏某借款用于網(wǎng)絡游戲賭博,卻為魏某提供賭資,該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涉案債務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故依法駁回梁某全部訴訟請求。
梁某不服,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廣州中院審理后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市債務律師整理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條: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廣東省禁止賭博條例》(1996修正) 第六條規(guī)定:明知他人用于賭博而提供的貸款或者在賭博中產(chǎn)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